操作方法
(0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屋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屋,拥有所购住屋的所有权,住屋可以是公有住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屋;“翻建”是指对住屋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屋;“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屋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屋。
(02)职工离休、退休的。
(04)出境定居的。
(0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0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0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