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義務人可在該模塊進行個人所得税代扣代繳彙總申報
操作步驟
(01)進入申報:在個人所得税模塊,點擊“個人所得税代扣代繳彙總申報”,如下圖所示:
(02)填寫報表:系統彈出“個人所得税代扣代繳彙總申報表”,根據填表規則説明填寫申報表(填寫規則與紙質報表一致)。【填表説明】:1. 匯繳申報:當為匯繳申報時,直接選中;2. 所得項目:下拉選擇,當為匯繳申報時,默認為“工資薪金所得”3. 所得項目子目:下拉選擇;4. 所屬期起:系統自動顯示,可修改;5. 所屬期止:系統自動顯示,可修改;6. 國籍地區:下拉選擇;默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7. 彙總人數:納税人填寫;8. 應納税所得額(彙總):納税人填寫。9. 税率:計税後顯示,系統自動計算, 不可修改。10. 速算扣除數(彙總):計税後顯示,不可修改;11. 應納税額(彙總):計税後顯示,不可修改。12. 已申報應納税額(彙總):計税後顯示,不可修改;13. 批准減免税額(彙總):計税後顯示,不可修改;14. 可抵繳税額(彙總):計税後顯示,不可修改;15. 應扣補(退)税額:計税後顯示;16. 實繳金額總計:計税後顯示。【注】:開通網絡申報的扣繳義務人需經税務機關同意後,方可進行個人所得税彙總申報以完成納税申報,然後再通過網報系統中的“個人所得税代扣代繳補錄明細”補報個人所得税明細申報資料。
(03)計税:填寫完數據,確認無誤後點擊“計税”按鈕,系統將自動計算税款,計税後頁面如下所示。如發現填寫數據有誤,可點擊“清空”按鈕重新填寫報表或者點擊“放棄”按鈕退出申報。【注】:如選擇“匯繳申報”則所得項欄系統默認為“工資薪金”,不可選擇。
(04)提交申報:核對數據無誤後,點擊“提交”按鈕,提交申報數據,系統提示信息如下圖所示。如發現計算數據有誤, 可點擊“上一步”按鈕修改申報數據或者點擊“放棄”按鈕退出申報。
(05)扣繳税費
(06)打印報表
(07)補錄明細: 申報成功後,必須在税局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個人所得税代扣代繳補錄明細”進行明細資料補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