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資薪金所得應交個人所得税的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應税所得=取得的收入-免税收入-費用扣除額
應交的個税=應税所得*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其中:
1、免税收入包括有:個人按照規定交納的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等。
2、費用扣除額(即平常所説的所謂的“起徵點”)自2011年9月1日起,全國統一執行3500元的標準。
3、税率為5%-45%九級超額累進税率。由於超額累進税率的計算較為複雜,因此轉化為使用適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數的簡化算法。
具體適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數可查閲税率表:
(應税所得、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0-500、5、0
500-2 000、10、25
2 000-5 000、15、125
5 000-20 000、20、375
20 000-40 000、25、1 375
40 000-60 000、30、3 375
60 000-80 000、35、6 375
80 000-100 000、40、10 375
100 000以上、45、15 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