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侵權行為發生最為廣泛,現實生活中書商編輯大型工具書基本上用的就是這種方法,從各種書籍上大幅摘抄,編輯成工具書。由於部分侵權行為處於侵權與“合理使用”的模糊邊際,很容易被人惡意利用,在訴訟實務中要認定是否是侵權行為有一定的難度。
操作方法
(01)直接侵權未經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許可而以任何方式複製、出版、發行、改編、翻譯、廣播、表演、展出、攝製電影等行為,均構成對著作權的直接侵權。這種侵權行為是主要打擊的對象。
(02)間接侵權是指侵權人的侵權行為是他人侵權行為的繼續,從而構成間接侵權;或某人須對他人的行為負一定責任,而他自己並沒有直接從事任何侵權的行為。
(03)違約侵權這種侵權行為主要發生在著作權轉讓及著作權許可活動中,如著作權受讓人或被許可人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超出轉讓協議或許可協議的約定使用著作權。這種行為既構成違約又構成侵權。這種情況在計算機軟件轉讓與許可使用中發生比較多。
(04)部分侵權侵權行為人不是全部複製、改編、翻譯或以其他方式不經著作權人的許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權使用他人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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