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操作方法
(01)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02)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03)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04)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查账征收,其计算方法有两种。1、按本年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数计算缴纳。公式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2、以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月或按季的平均计算缴纳,也就是按月(季)预缴时的征收,税率为25%,小微企业为20%。公式: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适用税率
(05)二、核定征收,其计算方法为:公式: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额*所得率*适用税率。
(06)税收优惠政策 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 (一)直接减免: 免征适用范围: ⒈蔬菜、谷物、油料、豆类、水果等种植; ⒉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⒊中药材种植; ⒋林木种植; ⒌牲畜、家禽饲养; ⒍林产品采集; ⒎灌溉、农产品加工、农机作业与维修; ⒏远洋捕捞; ⒐公司﹢农户经营。 减半征收适用范围: ⒈花卉、茶及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种植; ⒉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二)定期减免 2免3减半(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适用范围: ⒈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 ⒉境内新办软件企业(获利); ⒊小于0.8微米的集成电路企业。 3免3减半(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适用范围: ⒈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⒉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⒊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三)低税率 20%适用范围: 小型微利企业: 1、3130(即资产不超过3000;人数不超过100;所得额不超过30) 2、1830 15%适用范围: ⒈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 ⒉投资80亿、0.25μm的电路企业; ⒊西部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 10%适用范围: ⒈非居民企业优惠; ⒉国家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四)加计扣除 据实扣除后加计扣除50%适用范围: ⒈研究开发费; ⒉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150%摊销。 据实扣除后加计扣除100%适用范围: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五)投资抵税 投资额的70%抵扣所得额: 投资中小高新技术2年以上的创投企业(股权持有满2年) 投资额的10%抵扣税额: 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 (六)减计收入 适用范围: ⒈减按收入90%计入收入; ⒉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 ⒊为种植、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 适用范围: ⒈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的产品所得收入; ⒉所得减按50%计税; 3.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七)加速折旧 缩短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适用范围: ⒈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⒉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八)有免征额优惠 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500万元适用范围: ⒈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税; ⒉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 (九)鼓励软件及集成电路产业 软件及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税[2012]27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3)中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4)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6)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十)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 (十一)过渡期优惠政策 (十二)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 适用范围: ⒈鼓励类及优势产业的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 ⒉鼓励类的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的,减按l5%的税率; ⒊2010年12月31日前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所得税2免3减半。
(07)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11月12日发布了《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实行事后备案管理。该文件的实施引起了企业所得税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在简化办税流程、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同时,也对税务机关加强后续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一是严格落实备案制,坚决杜绝违背文件精神变相实施行政审批现象。在优惠备案环节只进行形式审核,包括企业备案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形式、填报内容是否完整、附送资料是否齐全,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享受优惠政策,对企业是否符合减免税资格、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适用优惠政策是否正确、享受优惠金额是否正确等全部在后续管理环节进行把关。二是强化信息监控,针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有效开展减免税专项核查。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强化分级分类管理,结合其他企业所得税风险事项,筛选确定疑点企业,定期采取税收风险管理、稽查、纳税评估等后续管理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核查。对已享受税收优惠不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停止享受优惠并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同时,列为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专项核查重点监控企业。三是科学设置指标,对已享受优惠企业纳税申报数据开展分类分析排查。根据不同优惠事项建立指向精准的风险指标,比如,享受税收优惠金额较大、因享受减免税优惠导致亏损、享受研发加计扣除企业研发费明细表中人员工资比例畸高、享受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优惠企业残疾人工资薪金支出占企业工资薪金支出总额比例较高、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企业各项优惠指标不符合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