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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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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小说等著作权的问题也受到广泛关注。网络小说IP热度大增,随着带来也是版权侵权问题。近些年,人们对网络作品的版权著作权保护意识逐渐增强,为了更好的保护作者的版权并且在侵权案件发生时有据可循,小编建议您及时对网络著作权保护,进行版权登记。下面小编距离为您介绍下著作权相关的内容。

网络著作权保护
提交相应的材料

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

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经核查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的作品由省版权局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有关版权信息刊物及省版权局、省版权保护协会联合设立的网站上予以公告。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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